关于教职工申请困难补助的通知
各分会:
做好帮扶困难职工,为困难教职工送温暖工作,是体现学院党政关心关注教职工、学院工会为困难教职工排忧解难,努力践行群众路线、构建和谐校园的有力措施。请各分会在调查了解本部门分会教职工实际生活困难的基础上做好此项工作,有效地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迫切需要解决困难的教职工身上。现将2014年度我院教职工申请困难补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较大损失者;
2.职工本人患有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紧张,年度医疗费用自费部分累计在3万元以上者(要有自费药费单据);
3.教职工公认与上述情况困难程度类似的其他特殊困难者。
二、补助标准
根据困难程度不同给予不同补助标准,最多不超过3000元人民币。
三、费用支出
困难教工补助费从工会福利费中支出。
四、工作要求
各分会要在深入调查、认真负责的基础上,在详实了解本部门教职工实际生活困难的前提下,做好特困教职工的补助申请工作。所报困难教职工的情况要有书面材料,部门分工会讨论通过后,特困职工填写《特困教职工情况登记表》并建立档案,分会主席签字后报院工会,经文体福利委员会审核、讨论,报院工会委员会批准并发放。
上报时间为即日起至12月25日止。
辽宁水利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